2016-06-19 17:01:20江淮网热:

下班私开公车醉驾肇事 公车私用出事后谁该担责

  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6月19日讯:公车私用的现象屡见不鲜,但近日一司机下班私开公车醉驾肇事的事情,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那么公车私用出事后,哪些人应该对此事负责呢?下面就让律师和大家说说吧。

下班私开公车醉驾肇事 公车私用出事后谁该担责

  据了解,这个公车私用肇事司机是张某,在2014年5月3日夜里的时候,张某醉酒后驾驶一辆越野车因车辆失控驶入了相对方向的车道,导致与苏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两车都严重受损,苏某因此受了重伤,经交警认定张某要负全责,而张某是乌市米东区某局的聘用的驾驶员,他所开的车也是乌市米东区某局所有,张某因醉酒驾驶受到了惩罚,可苏某的住院治疗的部分医疗费和误工费却没有着落,于是就找到某局要求赔偿,可某局却因不知情为由,拒绝赔偿,苏某只好到法院起诉张某以及某局,最终法院判张某和某局连带赔偿苏某共计8万多元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等。

  张某因醉驾已经触犯刑法,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也需要赔偿受害者,且张某要对这次交通事故负全责,而张某所驾驶的肇事车辆却是某局所有,且又是某局的专职司机,在下班期间,张某不应该再开公车,而相关人员并没有制止,所以某局应该承担交通肇事的连带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夏沫)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