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永升
“十三五”以来,我市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全市有4万户、14.1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收入达到6000元,44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8万元,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占比分别达29.4%和25.9%,实现了良好开局。
建设平台,突出精准监管。我市创新开发“阳光扶贫”系统,建立可跟踪、可追溯、可预警、可评估的“三层、四库、一端”系统平台。“阳光扶贫”系统已于9月底由省扶贫办向苏北其他四市推广。对来自于财政、扶贫、民政、教育、农委、残联、红十字会等7个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资金、捐助资金、其他资金等3大类、28条扶贫济困资金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分别制作工作流程图和资金流转图,对关键环节设卡监督,让所有环节全程留痕。今年上半年结合建立“阳光扶贫”系统,创新开展建档立卡户经济状况比对核查,共查出5.2万个存疑问题,问题较多的村居,被纳入基层“五长”整治重点对象。
精准施策,推进精准脱贫。一是在扶贫模式方面创新,提炼出就近务工帮扶法、获利返本帮扶法、提升技能帮扶法、政策争取帮扶法、现金救助帮扶法、大病补充保险帮扶法6种低收入农户帮扶法。总结各县区、各帮扶单位做法,提炼出整村推进、“龙头企业+村+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光伏+村+农户”、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或集体农场5种经济薄弱村帮扶模式。总结市委驻淮安区帮扶工作队等工作队做法,提炼出领导调研帮扶法、发挥优势帮扶法、“筑巢引凤”帮扶法、形成合力帮扶法4种帮扶方式。二是在产业扶贫方面,围绕古淮河沿线特色产业带、淮涟结合部特色产业带规划编制,立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要求,依托国家、省三产融合相关政策,提出大力发展地域特色突出的脱贫产业,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同时,三个重点帮扶县区扶贫示范村初步排出项目25个,预计项目投资额4000多万元。三是多渠道落实扶贫资金。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6年基础上,2017-2019年市级财政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奖补,将市定经济薄弱村补助标准由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再追加安排不低于200元扶贫专项资金。同时针对重点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关键工程实施和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贷款支持。四是落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市政府出台《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建立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在涟水县、淮阴区、淮安区、盱眙县等低收入农户较多的县区全面推开。
力量整合,推动精准帮扶。一是加强扶贫机构与队伍建设。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出台意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批准成立了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各县区扶贫办与农工部合署办公。优选大学生村官、新入职的公务员到170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担任扶贫书记(主任)。二是建立“三个一”帮扶体系。2016年初,市委选派161家帮扶单位组建四支帮扶工作队、三支帮扶工作组分别派驻7个县区,明确结对帮扶关系。2017年初,对每个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一般贫困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所有市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区财政供养人员和党员干部共4.49万人与9.03万户结对帮扶;对每个省定、市定经济薄弱村组建一个市县乡帮扶联动组,170名县处职干部担任组长;对每个带动增收项目组建一个项目帮扶组,由县区党政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全面夯实各级各层帮扶责任。三是统一管理帮扶力量,务实开展季度走访。通过建立“阳光扶贫”系统,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企业、公益组织等各方帮扶力量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实现“一个平台运作、一套流程管理”。开发“阳光扶贫”手机APP,推动所有帮扶责任人深入基层采集信息,找准贫困“病根”,开展务实帮扶。
制度创新,强化精准考核。一是建立“1+N”阳光扶贫制度体系。“1”就是《建立阳光扶贫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阳光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总的制度引领。“N”就是重点围绕扶贫对象识别、资金划拨、项目选定、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配套制度。二是完善扶贫开发考核体系。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十三五”《脱贫致富奔小康责任书》,对重点县区、非重点县区和市直各帮扶单位进行分类考核。另外,出台《“三个一”帮扶体系责任清单及考核暂行办法》,细化考核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出台《乡镇扶贫专干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经济薄弱村扶贫书记(主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促进帮扶责任的全面落实。市委还明确将挂钩帮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淮安市扶贫办副主任)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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