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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获“全国青少年 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

 

  ■记者 郭敏杰 通讯员 顾仕权

  本报讯  日前,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表彰,授予金湖县“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金湖县关工委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金湖县教育局关工委被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金湖中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零犯罪学校”,县实验小学杨海军等8名老师被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还有20余名中小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知识竞赛中获奖。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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