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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发布“双11”消费提醒

 

  ■ 通讯员 陶化勇 卢克余

  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喜爱选择便捷、优惠的网络购买商品或服务。双11即将到来,网上各种打折、优惠又接踵而来,正刺激着“剁手党”们的购物欲望,网购消费又将进入爆发期。由于网络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等因素,往往会带来投诉量的增多,消费者权益易受侵害。

  据市工商局消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8月份,全市各级12315受理投诉5246件,其中网络投诉达584件,占总投诉量近12%。为此,日前,市工商局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提醒,向消费者打好理性消费的“预防针”,以此提醒消费者网购勿冲动,合理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一是要理性消费。消费者网购时要理性消费、谨慎下单,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要提前做好购物规划,把急需的商品列入购物清单。要货比三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大件商品最好选择实体店购买。

  二是要选择正规交易平台。消费者网购时要查看一下该网站是否有“工商网监”电子标识,此标识由监管部门审核发放,用于网络经营者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公示其企业信息的电子链接图标,可通过“工商网监”电子标识链接出的企业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企业信息就可以判断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选择有“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商家购物,这样会更安全放心。

  三是要留心交易安全。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的账户。

  四是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平台购物。在网络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经营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网络购物平台购物。在选择网店时,也要选择信誉等级评价高、买方评价好、交易量大的店商,同时要综合考虑商品和服务的负面评价情况。

  五是要注意保存证据。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存好店家促销广告、商品详情、交易过程聊天记录等电子截图。购买商品时要将店家促销内容、商品介绍页面,以及在商品购买过程中的关于商品质量等级、规格型号、颜色、含量等指标,以及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等情况的聊天记录截图保存,以防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时作为维权证据。

  六是要掌握维权方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如果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与经营者协商未果时,可以选择向经营者进驻的网络购物平台反映,也可以通过国家工商局12315互联网平台,向经营者住所地或网络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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