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开兵 骆宏
本报讯 《盱眙县关于对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出台后,盱眙县审计局加大了对村居干部经责和村集体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了村干部依法依规履职意识。但是监管缺位、履职不力、职责不明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盱眙县审计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议出台文件规范“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近日,该县出台了《盱眙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从制度层面厘清监管关系和职责。乡镇(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纪委书记为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监督委员会,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职责。一是在保证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收益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街道)对村集体“三资”试行监督管理,这从组织层面予以规范。二是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求民主管理,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即: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求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办法》规定了九种行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四是突出审计监督。在《办法》中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及时向群众公开。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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