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皓
本报讯 自淮安市探索构建“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新模式以来,赵集镇司法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阳光扶贫”工作,主动联合乡镇扶贫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群体入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着力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助力全镇“阳光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精准法律宣传。法援宣传落实到村,利用各村部宣传栏每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针对贫困人口的法律需求特点,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老年贫困人口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群众,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活动开展以来,全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5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两起。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采用化受理申请为主动介入的工作模式,对低收入户中60岁以上的无子女老人挨户询问,主动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树立“调解优先”的诉讼理念,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过程的始终,旨在让每个贫困老人能第一时间享有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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