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广华 蒋忠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财政局《淮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精神,自今年10月1日起,洪泽人社部门不再向企业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企业在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需如实向人社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经法人签字并附银行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考勤表(12个月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及税费(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审核资料。
此项举措是“放管服”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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