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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醉驾驾照被吊销 再次拿证又醉驾被查

 

  ■ 张中林 谢佩林

  本报讯 金湖籍男子雍某某五年前曾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拘役二个月,按照法律规定,五年内不能再报考驾驶证,五年后的他重新“回炉”学习.不料,在拿到驾驶证两个月后,再次醉酒驾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即将面临着又一次重罚。

  12月8日14时50分许,雍某某(男,40岁,金湖县黎城镇人)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331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湖县戴楼镇永丰街东侧路段时,因行驶异常,被在此巡逻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雍某某酒精含量为10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将雍某某带往金湖县人民医院抽血备检。在调查中,警方发现雍某某早在2011年8月初,就因为醉酒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今年10月份又再次申领驾驶证,仍不吸取五年前的教训,继续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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