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尚 通讯员 许芹 蔡畅
本报讯 “涟水县唐集镇和前进镇在落实省“263”专项行动中推进不力。”“市水利局违规将防汛、勘测等特种专业车辆,用于市内递送材料等普通公务活动。”“市规划局及下属单位有7处12套公有房屋长期闲置,未能实现国有资产有效增值。”记者从市委巡察办获悉,11月17日,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截至目前,已经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2个,巡察的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进一步彰显。
市委六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里运河办、市机场公司、市规划局、市农机局、市民防局、淮安日报社、涟水县涟城镇、红窑镇等11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监督,并延伸巡察7个副处级单位,集中进驻时间45天。同时,组织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四个县区对7个乡镇进行交叉巡察。
本轮巡察对象,既有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乡镇党委。市委巡察办加强分析研究,精准指导巡察工作,提高政治巡察的精准度。对机关部门巡察,重点关注发挥自身职能、落实“两聚一高”、推进“强富美高”新淮安建设的情况,推动解决机关落实放管服不到位、党建弱化、“四风”反弹、作风漂浮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巡察,重点关注和推动解决管党治党不力、“三重一大”决策失范、廉洁风险突出、国有资产流失等突出问题;对乡镇巡察时,重点巡察农村“三资管理”、精准扶贫、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问题,延伸村(居),重点巡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微腐败问题。
各巡察组采取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测评、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重点巡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应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迅速下发巡察监督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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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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