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建浩 唐士镇
本报讯 今年来,全年检查企业186家次,及时处理举报投诉14件,实施事前行政处罚61起,罚没款62.6万元,当事人均自动履行到位,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7.8%,工矿商贸企业无死人事故。这是洪泽区安监局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年”和“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工作部署,按年度制定计划,按季度执法检查,按月份排查提醒,落实“三步走”监管执法措施,探索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高效融合新模式取得的成效。该局通过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服务,致力将风险挺在隐患前,将隐患挺在事故前,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问题和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全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大环境,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局党组要求执法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执法检查时,必须带安全生产专家对季度执法计划内所有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把脉问诊”式排查,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一次性告知企业,提醒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引领企业对照法规要求和标准规范自检、自查、自改,强化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做到“先提醒,后检查”,在执法者与当事人之间建立和谐、平等、不对立的关系,明明白白检查,一心一意服务。
以专家会诊为抓手,营造周到服务和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执法人员在季度检查的第二个月,跟踪询问企业在问题和隐患整改过程中还有哪些困难,对受器材、技术等客观因素制约整改确有困难的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企业志愿者协会作用,积极协调相关专家和技术资源,深入企业进行“专家会诊”, 指导帮助相关企业按时完成问题和隐患整改。达到整改期限后,执法人员再带上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检查一项,整改一项,解决一项。
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时警示企业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说清楚做不到位的责任和后果,同时把隐患整改和问题处置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所属招商引资单位,要求招商引资单位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整改,消除问题和隐患。针对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懂、不了解的情况,安监局专门印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册送给企业,让其学习了解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先警示,后查处”,以“店小二”式的服务,建立起与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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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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