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昊鸣
又至年终岁尾,“农民工讨薪难”再度成为热点话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尽管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列入刑法,但“讨薪难”这一顽疾仍难治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各项政策执行缺乏刚性、易打折扣。
新的考核办法将各省级政府作为考核对象,把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列为主要考核内容,无疑进一步增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力度。
各地应在岁末年初集中力量治理建筑行业恶意欠薪,确保农民工兄弟如期拿到血汗钱。不能采取突击“算总账”的办法应付考核,而是应该把劲儿用在平时,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因地制宜抓好政策落地、完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体察农民工疾苦的真心,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的热心,实实在在为农民工着想的贴心,是一个有温度的文件。各地在围绕考核办法扎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时,更要走心,要怀着一颗同情心,设身处地为农民工兄弟着想,努力确保他们劳有所获。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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