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2834件,同比上升2.1%;审(执)结101111件,同比上升4.3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039件,审(执)结7211件,同比分别上升3.78%和5.06%,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全市一审审结刑事案件3347件,判处罪犯4660人。严惩暴力涉黑涉毒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53人;一审审结涉毒犯罪155件,判处罪犯163人。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50人。加强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全市一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97%,死刑案件核准率、刑事案件准确率均为100%。
——公正解决纠纷,平等调整民事关系。全市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44697件,涉案标的240.01亿元。一审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7471件,占民商事案件的61.46%;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审结民间借贷、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案件12185件。强化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9件。依法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加大对房屋买卖故意违约行为的惩处力度,一审审结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227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化解行政争议,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市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85件,审结685件,同比分别增长2.42%和1.78%。加大诉权保护力度,行政案件当场立案率为99.5%。建立滥用诉权“黑名单”制度,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经协调一审行政案件撤诉149件,撤诉率为21.75%。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受理非诉执行案件607件,裁定不予执行1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6.88%。
——兑现裁判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市新收执行案件29717件,执结32489件,执行到位金额81.45亿元,执行到位率62.31%。对74名被执行人或协助义务人予以罚款320.6万元,对109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4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常态开展“暖冬行动”“假日行动”“凌晨行动”“破冰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96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完善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向最高法院、市征信系统同步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万人次。
二、主动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紧扣富民主题,强化司法应对。深入开展以“打造与高水平小康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为主题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形成调研文章23篇,其中1篇列入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篇入选省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向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6件,有4件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服务大众创新,建设创新城市。健全司法促进创新机制,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做好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审判工作。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判处罪犯39名,对11件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防止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扩大。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出台《关于保障和服务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机制,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0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判处罪犯38人。强化恢复性司法保护功能,在金湖县水上森林景区建成“淮安法院生态保护修复基地”。依法支持由检察机关和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3起。建成由26名环保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三、做实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诉讼服务更加“人性化”。进一步完善“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诉讼辅导工作规定》,设立诉讼辅导室,23名具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入驻诉讼辅导室。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功能更加完备,全市法院网上立案成功率84.01%,居全省前列。对55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79.79万元,对395名当事人发放审判(执行)救助资金223.56万元。
——纠纷解决更加“多元化”。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人民调解或委托调解诉前化解纠纷1500余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0.63%。223名审务指导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453件。全年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4.24%,4家基层法院收案总数明显下降,淮安成为全省唯一下降的地区。
——司法过程更加“透明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0171份,居全省法院前列;网上直播庭审6502件,居全国法院第8位,被最高法院表彰为“优秀直播法院”。推送图文信息2.1万余条。全面推动网上司法拍卖常态化,拍卖标的物2335件,成交金额13.42亿元,实现司法拍卖“零投诉”。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有45个案例在中央电视台的法治节目中播出。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办案公正高效
——坚持正规化建设,建立“有进有出”的员额法官常态化管理机制,全市增补员额法官44名、退出14名,其中市中院增补10名、退出9名。选配123名法官助理,出台《法官助理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5名,市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实现法官与书记员1:1的配置要求。
——坚持规范化运行,扎实开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年”活动,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6份配套文件,有效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事中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能,出台《关于院长庭长办案的意见》,全市法院院领导、庭长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审执结案件53301件,占结案总数的52.71%。
——坚持信息化融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 动参与“全市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法院办案系统,高办案效率和审判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网络互联、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和异地协控,市累计查询人员、财物信息392万次,查询财产价值15.1亿元。
五、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司法水平
——抓政治素质,保证政治方向。将依法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为法院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中院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党建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和 “2015-2016年度市级机关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抓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形象。市新招录公务员2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5名,2名干警入选淮安市第二期“533英才工程”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组织开展“十佳法官”“十佳女干警”和“十佳青年法官”评选活动,加上级机关培训4100余人次, 开展“审判业务培训”“法苑大讲堂”“青年法官论坛”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以177名青年法官为主的青年干警大练兵活动,对成绩突出的55名干警予以表彰。
——抓纪律作风,确保公正司法。展廉政谈话91人次、约谈提醒128人次、诫勉谈话34人次。主动接受省高院对市中院的司法巡查,针对巡查组反馈的意见,制定出台41条整改措施,开全市法院履行主体责任汇报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零容忍”的态度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件5人,自查案件居全省法院首位。
全市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有了新进展,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2012—2016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连续16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集体。司法宣传、学术论文和青少年维权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23个集体和44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018年,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咬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依法保障淮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奋力为实现“两大目标”、加快建设繁荣安康宜居文明的美好淮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落实“富民”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构建服务淮安实体经济的“1+n”司法服务体系。启动“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项目,进一步完善合同、破产、金融等纠纷案件审判机制。
二是营造“安民”环境,依法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以及盗抢骗、黄赌毒、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行为。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动参与全市综治与平安建设,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
三是提升“惠民”效果,突出做好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案件审理工作,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是完善“便民”机制,打造以信息化诉讼服务为纽带、以人性化诉讼辅导制度为指引、以规范化司法公开为基础的“司法为民”工程。做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不断完善诉外分流、诉非对接、判后答疑等机制。
五是严格“护民”责任,实施“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工程,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强化“第一种形态”,组织开展内部说情打招呼、禁止接受当事人吃请等专项督查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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