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东照 记者 杨尚
本报讯 全市各地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经市安监局自查、申报,省安监局抽查、公示,市安监局及盱眙县、洪泽区、清江浦区、涟水县、淮阴区等六家单位达到省规范化建设标准。
我市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以机构编制、人员配置、装备配置、经费落实等为重要突破口,以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切实解决机构队伍建设问题,确保编制人数和在岗人数标准不降低。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和执法质量,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尚未达标的单位能在年底前全部达标。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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