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友威 郭兆勇
本报讯 日前,黄集街道党工委组织办组织召开各个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中组部《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落实街道全体党员必须规范佩戴党员徽章的要求。
黄集街道要求全体党员在工作时间、重要会议、组织活动、“大走访”活动、志愿服务时,必须佩戴党员徽章;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党员必须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并设置共产党员岗标牌,自觉亮明身份。要求党员在佩戴党员徽章时要严肃、庄重,时刻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时刻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提倡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佩戴党员徽章,以显示党员的特殊性。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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