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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理趣

 

  □ 谢浮名

  精评论

  读完一犁的文字,脑海蹦出几个字——散文的理趣。

  好的散文,摹景状物、写人叙事,肯定需要熨帖,熨帖到一颗小心脏像熨斗熨过一般,说不出的舒服,让人不由得赞叹:写到心里去了。以《苦楝低语》论,就是熨帖的文字,开掘的细节,貌似冷峻而实则饱含感情地展现了祖母的形象。我们读着,会不自禁地流泪。

  再如《芦花之舞》里写芦苇开花,仿佛闺中静待出阁的少女,外边的唢呐声已穿透空气传遍村庄,院里的红袄绿裤早就耀了目,自己的心也已蹦蹦地跳了,却依然绷着个脸,做出百般不愿的样子。这里让人看到传统女性独有的情怀,一种节制的热烈,俨然古代闺阁中待嫁的女孩,怀揣相思,但一举手,一投足,又不越雷池。

  然而,这还不够,散文的灵魂,全在一个“趣”字,而这“趣”,通常由“理”达成。

  文章要说理,人人都懂,但是,强调以形象取胜的文学作品,历来都比较排斥说理。宋朝严羽就说:“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说法其实不无偏颇,原因在于,没有认识到文学作品也可以“理趣浑然”(宋包恢语),不去运用抽象、直露的理语,而是用具体生动、自然和谐的美的形象去表现一定的道理。

  钱钟书在《谈艺录》中说得好:“若夫理趣,则理寓物中,物包理内,物秉理成,理因物显。”在钱钟书看来,“理之在诗,如水中盐、花中蜜,体匿性存,无根有味,现相无相,立说无说,所谓冥合圆显者也。”诗的理趣就是通过诗的形象来表现哲理的艺术趣味。其最高境界是将理溶解于诗的形象之中,使人浑然不觉,让读者自己去体会。

  如唐代杜秋娘所唱之《金缕衣》,诗以折花为喻,告诉我们青春、生命、爱情及各种机会都应当珍惜,一旦错过、失去,将会悔之晚也。这理说得何等形象有趣。这样的作品,叫做有“理趣”。

  一犁的散文,最可宝贵的,就是富于理趣。

  且看《五月,麦芒扎煞》:看着母亲举着大镰在田头挥舞,突然有一点痛,舍不得看着麦子在镰刃上倒下……望着金黄的麦子痛苦地闭了眼睛,干枯的睫毛散落满地,心也被刺伤了。那一刻,它再也不会金灿灿地朝着我笑,再也不会和我一起与阳光对峙了。年青的麦子是我的朋友,成熟的麦子与我成了陌路。凄惶惶看着麦子……成了饭桌上热气腾腾的一个圆馍或一块烙饼,吞进肚里的时候,就仿佛把自己吞了下去。我曾经也是一株风里摇曳的麦呀!

  因麦子成熟而收割,联想到人生易老,岁月无常,虽然消极了些,也很有小儿女情味,但生动形象有趣味,很给人美的享受。

  再看《芦花之舞》:芦花,你要飞到哪里?是去做流浪的白云,还是去寻找曾经的家园?……花是植物的灵魂。人的灵魂一旦离开身体,人就不复存在了。而芦苇却把自己的灵魂交付西风……真没想到,那柔弱的、没有分量的芦花,在生命的漂泊里,竟能以一份渺小的存在,以一个飞舞的姿势,续写自己的前尘后世。

  这形象的议论,让人感悟到,柔弱而生命力饱满的芦花和脆弱得如同芦苇的人生不是无有二致么?

  散文的理趣,可以是贯串全文的灵魂,也可以是一个段落的点缀,偶尔涉笔,即成趣味,给人妙趣天成之叹。在《邀秋小酌》里,写月下之云和黑暗中的云,作者的议论就很有哲人的味道:原来,没有月亮它也照样快乐!生活不也应该如此么?很多东西,无法面对的时候,要学会逃避;无法拥有的时候,要学会舍弃;无法希望的时候,要学会埋葬。

  如此,我们当牢记:散文需要的是有趣的“理”,而不是干巴巴地说教。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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