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红军
本报讯 洪泽区政府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工作部署,洪泽区港口局于1月上旬对全区范围内的非法码头进行了前期调查摸底,并于中旬按照洪泽区航道沿线非法码头和浮吊船作业点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向非法码头所有人(经营人)下发了《通告》,要求非法码头所有人(经营人)在2月底前向区港口局提出纳规申请,经审核符合纳规条件或经整改符合条件的,将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提出申请或不符合纳规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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