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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政法专项资金高效使用

 

  ■丁秀光 陈雅静

  近年来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服务办案为出发点,通过念好“准、严、效”三字经,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专项资金充分服务办案。

  预算编制立足“准”字。领导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工作结合下一年度检务工作安排相,按照检务工作要求,合理编制当年政法专项资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明确检务保障重点。部门汇编,确保预算编制内容准确。将预算编制任务细化,预算编制公开征求各部门意见,由各部门根据上级部门和本部门工作安排,上报下一年度预算。根据各部门预算汇总编制,提高预算内容的准确度,便于下一年度执行。执行有力,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编制内容不得随意调整,政府采购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且实现三公两费支出逐年递减。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预算编制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学习本级公安、法院预算编制,取长补短,积极参加本级财政部门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及时主动多渠道公开预算编制内容和决算内容,对比决算,总结预算编制质量,逐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管理资金紧抓“严”字。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定。根据江苏省检察院和淮安市检察院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专项资金支出内容。公车改革后,严格把控差旅费支出。严格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充分服务办案,单位日常开支不得通过专项资金变通支出。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使用效益。每月向县财政局汇报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每一笔专项资金的支出都通过县财政局的职能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

  厉行节约把好“效”字。建立制度保障,以绩效考核带动全院参与。制定节能管理制度,对浪费情况明确处罚措施。加强节能改造降低损耗,使用节能灯,规定空调使用温度、季节。强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对全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调度、采购,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将闲置资产调度运转起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编制采购预算时结合现有资产清查内容,减少重复购买。加强公车监督,公车开支合理有据。加强公车使用审批,按照公车使用办法派车,公车充分服务办案,非办案外出原则上不派车。公车定点维修、保养,选择公车维修、保养点货比三家,并了解兄弟单位的维修点,结合单位实际,确保物美价廉。公车使用费用按月公开,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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