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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民生大案执行款兑现

 

  ■ 吴国祥 张世勋

  

  

  本报讯 5月25日,洪泽法院就朱吉云等21名个体经营者申请江苏某资产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款一案,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淮安日报》、中国江苏网、淮安新闻网等十多家媒体记者出席,洪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爱军作主题发布。

  朱吉云等21名申请人是以贩卖蔬菜、水果、大米、鱼虾等农产品为生的个体经营者,与被执行人长期业务往来中被拖欠货款130余万元。这些经营者来自于洪泽区的8个乡镇、街道,年龄从20多岁到60多岁不等,他们的经营收入大都是整个家庭的生活来源。

  案件申请执行后,洪泽法院及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要求其如实申报企业财产并严正告知虚假申报后果,通过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和被执行人股东所在地,逐渐将案件执行脉络梳理清晰。经长达3个月7次的艰苦对账,最终将被执行标的款坐实。今年5月18日,朱吉云等21名申请人索要近一年的货款全部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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