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网

包 容 天 下 崛 起 江 淮
— 淮 安 地 方 门 户 —

涟水提高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 王海峰

  本报讯 日前,家住涟水县大东镇施洼村的徐奶奶高兴地对邻居说“今年的养老金标准又要提高了,真是感谢政府、感谢党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富民33条”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份起,涟水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

  该县农保处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提标资金,同时报请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修改信息系统数据配制标准、补发1、2月份提标养老金等相关业务。此次提标涉及到全县15.6万余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人员,需补发1、2月份的提标养老金312.5万元;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3月份应发和补发1、2月份提标的资金已落实到位,财政预拨基础养老金9200万元(含省补6000万元)到账,确保在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本次提标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经从2010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135元,经过7次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翻番。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分享:

评论专区

文明上网,理性回复!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