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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贫困患者住院:先治疗后付费

 

  ■ 茆永茂

  本报讯 日前,金湖县金北镇特困户老王到县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认为癌症需要住院治疗。正当家属为无钱缴纳住院费犯愁时,主治医师了解她家的困难情况后,告诉她可以不缴住院押金,老两口顿时舒展开了眉头。

  从去年8月起,金湖县内所有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对全县低收入人口因病住院提供“先治疗后付费”服务,这是该县健康扶贫的一项新举措。

  先治疗后付费是指参加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低收入人口(含低保及五保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其工作流程是: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新农合)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参合患者,持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治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补偿帮扶,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为保证这项制度的落实,该县卫生计生委密切与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加强新农合、城镇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制度。协调各方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直接与定点医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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