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海燕 胡思远
本报讯 近日,洪泽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洪泽区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洪妇协[2018]1号)》,洪泽法院立案庭被评为“洪泽区巾帼文明岗”,速裁庭法官助理陆丹被评为洪泽区巾帼建功标兵。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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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洪泽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洪泽区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洪妇协[2018]1号)》,洪泽法院立案庭被评为“洪泽区巾帼文明岗”,速裁庭法官助理陆丹被评为洪泽区巾帼建功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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