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清琦
本报讯 近日,在洪泽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第二届洪泽湖文化奖的决定》中,洪泽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庞保国的名为《精灵之舞》的摄影作品被评为优秀文艺作品,并入展江苏省文联、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江苏省第22届艺术展”。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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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琦
本报讯 近日,在洪泽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第二届洪泽湖文化奖的决定》中,洪泽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庞保国的名为《精灵之舞》的摄影作品被评为优秀文艺作品,并入展江苏省文联、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江苏省第22届艺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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