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
今年年初,涟水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多起市民投诉,均称曾在某儿童游乐场所办理充值游乐卡,因原办卡店铺已转让、新的商家不承认该卡,导致游乐卡无法使用,且经有关部门协调无果,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继续使用游乐卡或退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至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首先与现经营者及投诉人取得联系,调查核实具体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经过分析认为,原店主因为转让、变更或停业等原因,未能按照原来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该提前与消费者进行协商,或者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款物且应承担相应的合理费用。通过多方了解,执法人员联系到原店铺的负责人,在说明情况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后,该负责人表示愿意与投诉人进行协商处理,并且承诺对上述遗留问题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目前,涉及到该游乐场所的几起纠纷均已得到妥善解决,投诉人很满意。同时,原商家也与现经营者在春节前达成协议,原来办理的充值游乐卡在现店铺仍可继续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在此也提醒消费者,办理充值卡时要慎重,应充分考虑商家的信誉与规模并核实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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