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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为企业送上法治课

 

  ■ 张龙山

  本报讯 3月6日,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民二庭联合举办的法律大讲堂正式开班授课。开班仪式由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贺志安主持。洪泽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陈正梅,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及洪泽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场听课,辖区内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与培训学习。

  开班仪式上,陈正梅就开设法律大讲堂的背景、目的、意义及要求等作了讲话。

  随后,洪泽法院民二庭法官刘林厚以《企业经营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事项》为题,给园区企业负责人上了第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刘林厚以自己审判的涉及园区企业的七个案例为视角,分别从交易合同签订中的主体资格审查、交易前后的手续完备、企业之间借贷、企业担保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在对相关具体法律条文规定进行分析解读的同时,指出易发生纠纷的风险点,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及建议。

  培训结束后,与会法官和学员进行了互动,学员就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难点进行提问,法官一一予以回答并提出降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意见。与会人员还对法律大讲堂的讲授内容、开课形式等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洪泽法院将每季度至少举办法律大讲堂活动一次,尽可能让园区企业负责人均有机会参与培训,努力培养出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园区企业负责人,促进园区企业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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