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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擦亮作风建设“新名片”

 

  ■ 记者 叶列 通讯员 张天翔

  本报讯 走进市民政局会议室,一张张“工作清单”跃入眼帘,在公示栏里,从局领导到业务处室,每月的工作定时上墙接受评议,从职能基础工作到政策共性工作,再到特色亮点工作,每月的工作内容一览无余。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理念,今年以来,市民政制定出台《2018年度“做实基础工作、打造特色亮点”工作方案》。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以工作日记的形式,把当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日志本中。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工作实绩进行公示。局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在局机关范围公示,其他工作人员在处室内部公示。实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职能基础工作、落实政策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等完成情况。

  其中,职能基础工作主要指岗位职责工作、省市重点工作、省市十件实事、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项目、全市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落实政策工作主要指上级政策、各种会议贯彻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色亮点工作主要指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基础上,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突出“为民爱民”理念和现代民政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的创新创优项目。

  “这样的方式,给每个业务处室施加压力的同时,大家都自加压力,铆足了劲求创新、求突破,在民政工作项目上创新创优,必然将增加服务群众的实效和便利性。”市民政局老龄处何涛认为。

  每月的公示只是一个量化的评价标准。据了解,方案以“月公示、季检查、半年展评、年度奖惩”的方式,将干部职工完成岗位职能、工作目标及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工作实绩。

  根据方案,每季度结束后下个月的15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记、台账资料、工作实绩等。每季度检查结束后形成通报,通报情况与年底考核挂钩。在半年展评中。按照统一组织与分级评分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对所有人员工作实绩和工作台账资料等进行集中展评,考核评分。按照人员级别不同,分别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按一定比重确定评分结果。

  最终,月公示、季检查、半年展评将汇聚成年度考核的“指挥棒”。方案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机关工作人员按人员性质、级别进行分类考核,根据评分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按一定分值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积分。对评为优秀的人员予以发文表彰,作为机关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购买服务聘用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人员一律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设置半年观察期,半年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一律解除合同。

  作风建设是跨越发展的根基。方案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工作实绩纪实、实绩考评为方式,以做实基础、打造亮点为内容,推动年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以此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激励局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有效提升民政系统的软环境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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