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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路径

 

  ■ 记者 杜勇清 通讯员 陆鹏

  本报讯 来自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8月正式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该局已成功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53名,累计向检察机关选派人民监督员215人次,监督和评议检察机关案件办理84件,提出意见和建议9条,建议和意见被采用率达89%。

  2016年7月1日,市司法局根据《江苏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动员会要求,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通过调研摸底、细化方案、强化保障等措施,从监督主体、机制创新入手,探索出一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路径

  角色归位,打通权力闭环。“改革前,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实行监督,选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由检察院说了算,”市检察院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李荣华告诉记者,这一操作模式,势必使检察机关难免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的公平与实效。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人民监督员的选人、名额、管理、经费保障等权力被移交至市司法局,使监督与被监督实现角色分离。“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实行监督,关键在人,在选人用人机制革新,”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万大权介绍,与改革前不同,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设立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不再由检察机关自行指定,而是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或公民个人自荐,52名报名参选人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走访等程序,最终45人入选,考虑到个别县区没有人民监督员,应市检察院要求,去年又增选了8名人民监督员。总计53名监督员,被按照个人经历、知识背景划分为“专家型”“经验型”“发展型”三大类,建立信息库,市司法局再根据案件的影响大小和难易程度,采取随机抽选、每3人一组的办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监督。检察机关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落实和反馈,市司法局则对监督员监督效能实行监督、考核。“

  保障补位,释放监督活力。“公示结束,颁发聘书当天,市司法局就组织我们进行了监督业务培训,随即又制定了一套完备的管理体系,”来自市双拥办、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的张宾,对2016年8月19日举办的全市首批人民监督员聘任及初任培训印象深刻,他认为,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真正肩负起了“店小二”职责。除此以外,市司法局还通过积极争取,并在市政府、市财政局支持下,使人民监督员履职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得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为激发监督员的主动性,该局专门出台考核办法,对人民监督员实行考核打分,评选出13名全市首届优秀人民监督员。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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