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 《淮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由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