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善俊 邢彦乐
近日,金湖检察院邀请涉案人员所在的江苏卫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法律顾问来参加案情通报会。在通报会上,案件承办人将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征求了企业的意见。在会上,企业董事长高兴的说:“检察院主动出击,服务企业发展,既拉近了检、企距离,也帮助我们企业家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我由衷地感谢检察官。”
金湖检察院为切实加强服务“工业强县”战略,扎实开展“检察助企”行动,为金湖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构建“企业、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保护格局。探索形成“理念先行、服务当头、履职托底”的护航金湖非公经济转型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模式。先后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在办理涉嫌企业犯罪的案件、受害人是企业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者或关键岗位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
据了解,“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是与企业家见一次面。受理涉企案件后,案件承办人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与企业家(或主要负责人)见一次面,通报受案情况和办案流程,听取意见。二是邀请旁听一次庭审。对涉企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邀请企业有关人员旁听一次庭审,接受法治教育。三是发一份检察建议。结合司法办案,深入查找企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要求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四是提示一次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分为“案情简介”、“处理情况”、“风险提示”三个部分,在金湖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供企业借鉴。五是进行一次案后回访。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主动回访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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