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淑臣
本报讯 “之前大家一直担心这笔工资会打了水漂,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通知我们来办手续领钱了!”4月25日,在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谈话室内,一群农民工围在执行干警桌前,耐心地等待领取工资款。
据了解,发放的这笔工资款共15万余元,涉及24名农民工。该案从立案到执结历时两个月。
两年前,被执行人袁某承接某公司在市区一房地产项目的人防工程后,雇用申请人张师傅等农民工进行施工。去年1月,袁某在完成主体防水工程后,以资金困难为由退出了该项目,工人的工资也未结算。到了年底,工人们拿着袁某出具的工地尾欠工资明细,诉至清江浦区法院。法院判令袁某限期支付工资款,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2月份,尚未拿到工资款的农民工到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在查明袁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与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联系,向对方陈明利害关系,如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将会严重影响到公司的诚信形象和社会声誉,法院还将对公司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
不出数日,对方将全部工资款打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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