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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 左晟 姜宇轩

  今年以来,涟水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两会”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扣县域乡村振兴实践,对涉农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此外,该院出台《服务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截止到4月10日,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涉农案件869件,涉案标的5153余万元。

  重审执,不断提升涉农案件审理质效

  近日,涟水法院法官刘乐家带领书记赶赴该县梁岔镇某村,对涉案土地展开现场勘验,确定土地“四至”,在田间地头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据悉,原告张某起诉被告王某要求退还其被占有耕种的土地,但被告王某辩称其正在耕种的争议土地是从案外人手中转包来的,与原告并无关系。为此,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新一轮土地确权政府所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明争议土地应属其所有,但被告王某仍拒不承认,表示不愿退还土地,并且态度坚决。经调查,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虽记载原告家地块的方位及“四至”,但实际情况是包括争议地块在内的一大块土地已全部流转给了被告,且土地现已连片大面积耕种,无法通过证书上的“四至”来确定原告家地块的方位,因此无法确定原告诉请的土地是否包含在被告所承包的土地里。随后,承办法官请来了该镇农经站的工作人员,由农经站人员对争议地块展开专业测量,确定争议土地方位。在承办法官与农经站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对争议地块进行了精准定位,测量结果表明原告所诉地块就在自己承包的土地里。至此,被告不再申辩。

  后因考虑到被告系土地承包大户,如争议地块退还原告将会给被告大面积耕种带来诸多不便,为进一步服务地方农村经济,让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入手,在田间就地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原告放弃要求被告退还土地的诉讼请求,被告每年按期给付原告土地租金,案件当场调结。当事双方对涟水法院这一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围观群众也对法院公正、便民、高效的工作作风及多方联动从而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方式交口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去年我院探索创建的‘30分钟执行响应圈’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这项联动机制日趋成熟的今天,我们将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尤其是在对保障涉农案件执行方面,加强与各乡镇派出所的联动,力求做到‘反应更快速、出警更快速、控制更快速’,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说到执行工作如何保障涉农主体的合法权益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庆丽信心满满。

  延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矛盾多元化解

  2017年,涟水法院在高沟法庭设立该院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老李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以来,每年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为高沟法庭一线法官人均“过滤”60余件案件。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太伟在视察高沟法庭时说:“如果我们的人民法庭再多几个像老李这样的调解能手,那涉农案件的多元化解工作将更上一层楼。”

  工作室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形成“三四五”工作模式、“抚养与探视”双向保护、离婚纠纷一周缓冲法等有益经验。去年全年,工作室实地指导调解110余次,当场调和35起,达成调解意向25起,组织培训8次,主动参与乡村综治,与县农委、妇联等9个单位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制度,定期对涉农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前、化解在先,为推进诉调对接实现多重转变提供了有益样本,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涟水法院建立“员额法官进村”制度,员额法官定期轮流到驻村联络点,一是对复杂纠纷全面分析,对符合要求的案件开展就地调解;二是对当地的矛调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将法制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当地群众对该院这种“上门会诊”的便民措施表示欢迎并纷纷点赞。

  夯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

  “想不到现在的人民法庭设施这么齐全,服务这么周到,管理这么规范!”该县人大代表在视察人民法庭时发出这样的赞叹。近年来,涟水法院将工作重心向基层法庭延伸,新进年轻干警首先配备到基层法庭一线,优先配齐了法庭审判团队,实现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的审判团队标准配置。今年以来,该院更是从基础建设、物资装备、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狠抓基层法庭工作的提档升级。

  此外,该院逐步加大人民法庭庭审公开次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三个中心法庭开展庭审公开活动18次,参与旁听庭审人数达千余人。人民法庭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倒逼基层组织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对村镇组织的指导,增强农村自治组织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

  “重新定位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充分发挥前沿纽带作用,深入挖掘司法服务乡村经济的深度,大力拓宽涉农纠纷案件多元化解的广度,是我院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庆丽这样说。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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