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清琦 本报讯 3日,在洪泽区委举行的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活动及“五四”表彰大会上,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团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民警王清琦、周健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孙菲菲、杨健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王俊锋被评为“青年岗位能手”,马蓉、于家玲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