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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公安分局团委获表彰

 

  ■ 王清琦

  本报讯 3日,在洪泽区委举行的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活动及“五四”表彰大会上,淮安市公安洪泽分局团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民警王清琦、周健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孙菲菲、杨健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王俊锋被评为“青年岗位能手”,马蓉、于家玲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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