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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机关保险处落实“阳光扶贫”

 

  ■ 魏娟

  

  本报讯 涟水县人社局机关保险处按照上级党委关于“阳光扶贫”的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多举措落实各项要求,为扶贫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明确帮扶责任,做到分户到人。为更好的完成帮扶工作,机关保险处将帮扶责任,分户到人。每一位在编在岗的职工作为帮扶责任人,对应结对帮扶四户低收入农户。做到定人定户定责,确保阳光扶贫相关要求能够高效执行;做好信息采集,确保两个百分百。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是确保阳光扶贫工作做好的基础,为了替结对帮扶的24个低收入农户建立“低收入农户动态信息表”,机关保险处分两组,利用节假日多次深入涟水县前进镇陈祝采集信息,详细认真的询问每一个低收入农户的家庭基本信息,分门别类的登记家庭的各类收入情况,包括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务工收入等等,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做到低收入农户信息录入率和准确率两个100%;

  加强情况分析,实现精准扶贫。为了更好的实现党中央精准扶贫的要求,机关保险处按要求在对农户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类统计后,还对该农户的贫困属性、致贫原因和贫困程度做出了总体判断;对脱贫的难点和目前急需的帮扶措施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根据每户不同的致贫原因制定脱贫计划,实现精准扶贫长效化机制。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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