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兴华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日前,洪泽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
该调委会主要职能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预防环境纠纷发生;调解涉及发生环境争议的各种纠纷;调解涉及生态环保系统的信访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依法接受司法机关或其它部门委托调解的环境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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