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网

包 容 天 下 崛 起 江 淮
— 淮 安 地 方 门 户 —

推进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创建

 

  ■胡景山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打造“食在淮阴·安全放心”品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5月15日,淮阴区召开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区食安办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万家胜及各乡镇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乡镇食安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万家胜指出,农村食品安全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要通过食品放心示范店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店面整洁、环境优美、服务规范、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经营店,使之成为展示淮阴农村良好形象的窗口行业;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创建活动,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学习、开展教育、上门走访、领导督促等手段,帮助食品经营户按照“证照公示好、整体形象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要求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要让这些示范店在经营中获利、名誉上获益,取得企业受益、群众实惠的效果。

  据悉,淮阴区此次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活动将在全区21个乡镇全面展开,以“证照公示好、整体形象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四好为标准,要求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在许可范围内经营;食品经营、贮存场所与生活区分开,做到清洁卫生、无灰尘,食品隔墙离地分类摆放,食品贮存符合冷藏或冷冻要求,散装食品标识规范;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资料分类清晰、票证粘贴整齐,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可追溯;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和“五无”食品、食品添加剂;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停售、依法处置,并作好记录。

  此次创建活动中,“农村食品放心安全示范店”命名前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达到“四好”标准的食品经营店,由区食安办统一授予“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牌匾。此外,还将每年复查一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撤销荣誉并收回牌匾的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分享:

评论专区

文明上网,理性回复!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