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学俊
本报讯 近日,淮安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以鱼鹰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3月25日,淮安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林集镇新河区域有鱼鹰捕鱼。该局民警到场后,发现石某等四人用四只船数十只鱼鹰在新河捕鱼,查获非法捕获的鱼27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止的方式捕鱼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据了解,今年淮安市农委规定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5月31日24时。禁渔区范围有淮安市市辖区内的大运河、里运河、苏北灌溉总渠、入海水道、二河、淮沭新河、张福河、古黄河、盐河、白马湖、下引河、大赛河、衡河、新河、浔河、草泽河、老三河、南三河入江水道。禁止使用方法包括电鱼、炸鱼、毒鱼(禽)、敲鼓、鱼鹰、多层拦网、闸口套网、拦河罾、地笼网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石某等四人相约四只船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止的方式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石某等四人已被公诉。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