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祥
本报讯 近年来,洪泽法院认真落实谁执行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法官说法评事活动,收到了一石激活千重浪的良好效果,不仅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为各类诉前诉外和诉中化解营造了有利氛围。
开放式调解,说法评事融一体。过去,审判人员为了避免当事人双方矛盾面对面碰撞,往往采取背靠背式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充当的是中间过话人角色。这样的调解方式确实也能消化不少矛盾,但总有部分当事人事后表示不满,觉得调解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认为法官传递的信息不一定全面客观,总觉得自己被蒙了。为了改变这一被动局面,洪泽法院切实加强民意沟通,提高司法调解工作透明度,规定所有案件必须进行开放式调解,同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开放式调解。仅2018年以来该院就组织相关活动100余场。该院还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周密拟定调解方案,邀请法律顾问、七所八站负责人、村组干部、道德模范及“乡贤、五老人员”等参与调解,倾听双方诉求,通过摆事实、说法律、释政策、讲道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巡回式审判,说法评事零距离。该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湖区、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及时化解湖区渔船民之间的涉渔纠纷,该院转变服务理念,适时成立了大湖巡回法庭,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纠纷排查、法制宣讲等,使湖区两万多渔民足不出户、不用离水登岸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两年来,该院以“田间法庭”、“船头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170多场,现场实时化解纠纷140余件,现场普法受众达3万余人。通过以案释法、议事评理,真正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了社会氛围由“要我调解”向“我要调解”转变。
阳光式发布,说法评事深层化。该院发挥说法评事在意识和舆论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十分重视正能量推广,促进说法评事的深层化。该院及时回应社会对法院重大和焦点工作的关注,定期选择一个工作主题进行新闻发布,年均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以上,并且广泛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指导。2017年,为发挥新闻发布在舆情管控和引导上的积极作用,该院就两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召开了个案新闻发布会,针对涉案当事人不服判决、拒不执行、广泛煽动、多次上访,随时可能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特殊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对外统一发声,有效控制和引导舆论方向。最终,该案得以成功执结,也成功地阻滞了负面舆情发酵。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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