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亚平 王慧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今年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员联合发布《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调整完善了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提高了补贴技术门槛要求,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和优化推广应用环境。《通知》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明确的补贴政策和技术调整要求,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将极大的推进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通知》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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