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刘玉清、郭家高两位同志自行离岗多日,至今没有来单位上班。鉴于以上人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长期离岗,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刘玉清、郭家高在本公告发布60日内,主动返回单位上岗履职或到单位办理辞职(辞聘)手续,否则,将作辞退(解聘)处理。 特此公告。 淮阴区水利工程队 2018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