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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检察院:以民为本保护饮用水安全

 

  ■顾善俊 郑文

  本报讯 近日,金湖检察院坚持立足职能,以民为本,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部署,从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入手,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地保护了全县饮用水安全,将民生这篇大文章做好做实。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淮金大桥桥下滩地被承包户用于粮食种植,时值病虫防治期间,大量农药包装物被随意丢弃,不少包装物随风飞扬,散落水面,污染了水源。

  针对这一问题,该院立即实地调查核实,并现场拍照取证。为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农药废弃包装物以及粮食收割后秸秆处置不当带来的污染,该院立即向县农业委员会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建议县农委指导广大种植户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科学处置农药包装物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

  县农委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快速行动,对全县农药使用以及废弃包装物处置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对水稻种植期农药使用进行科学指导。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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