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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法院余嫚

 

  ■衡永金

  本报讯 日前,淮安区法院余嫚被《法制日报》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通讯员。

  余嫚自2010年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积极高昂的工作态度和创作热情,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宗旨观念,作为一个新闻专业的法院人,以独特的新闻视角挖掘法院法官可宣传点,从百姓的视角,以通俗易懂、求真务实的写作方式发表了大量宣传法院工作宣传法官个人的稿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早在2013年,她就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2017年以来,余嫚共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42篇,其中《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11篇,《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江苏经济报》等省级媒体47篇,《淮安日报》等市级媒体数十篇,各类网站发表文章200余篇,编辑微信、微博近200期。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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