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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案例解开了当事人心结

 

  ■何素军 鲁海军

  “法官,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我同意从船上搬走。”当事人杨某的态度与此前一进门就诉苦、非要缠着法官为其主持公道时判若两人。

  “您能这样做就对了,不过您丈夫受伤治病的医疗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洪泽法院大湖巡回法庭的黄海南庭长对杨某丈夫的遭遇深表同情,并对其进行法律指引和心理疏导。

  杨某的丈夫与他人合伙承包了一条船,各占50%股份。2015年12月的一天,因大风掀动船体,桅杆上的一块铁片脱落砸在捕捞作业的杨某丈夫头上,虽救治及时已无生命危险,但也为此花去了巨额医疗费。为了筹集到医疗费,夫妻俩商议将拥有的50%股份转给了合伙人林某。而林某再次将该船转让给其亲戚原告张某。就在张某准备接手该船时,杨某要求林某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因为未谈妥,杨某便拉着孩子住在船上不走了,致使张某无法正常使用该船。张某求助黄海南,并请法院依法予以排除妨碍。

  为了解具体情况,黄海南几次来到船上,实地查看、现场走访,并召集张某、杨某及林某等三人在涉案船上进行庭前调解。虽经过黄海南的努力,但杨某依旧要占据该船,以此来要求林某承担医疗费。每次到船上做杨某思想工作时,黄海南都会提醒杨某有时间看看法院赠送的以案释法读本《法官告诉你》侵权篇和合伙篇的案例。黄海南正准备对该案予以排期开庭之际,意想不到的是杨某主动来找法官,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在谈话笔录上签名后,杨某缓缓站了起来,说:“看了书上一个和我极其相似的案例,我才知道占着别人的船是违法的。”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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