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开明
本报讯 近年来,涟水县不断规范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行为,开启了非税收入“公开+改变”模式。
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出台收费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要求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设置公告牌。县政务中心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进驻中心执收单位收费相关信息,严格按收费清单公示的项目标准执收,严禁擅自减免收费,严禁强制收取费用,接受群众监督。
改变全县乡镇往来结算方式。乡镇往来结算资金由财政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款方为财政所,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不再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罚没款和诉讼费手工票据改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征收,实现了除直接缴库的收费项目外,均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并按系统设置的项目标准开票。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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