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俊仁 姚彦祥
本报讯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金湖县吕良财政所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控,把更多的资金用来改善民生方面,1-5月份全镇“三公”经费下降20%。
该镇实行源头控制,年初将“三公”经费编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行事,坚持财务“一支笔”和集体审批相结合的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列支经费的现象发生。严格差旅费报销标准,倡导节俭办会,控制接待范围、人员,从严从紧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杜绝公车私用和浪费等行为产生。认真推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判。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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