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 《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