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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 三项举措“对标”司法行政

 

  ■记者 杜勇清 通讯员 许滨淮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淮安区充分结合4项地方标准和37项省定标准进行了“对标找差”和“查漏补缺”,通过从“点”上求突破、在“线”上抓联动、“面”上全覆盖等三措并举,全力推动淮安区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

  “点”上突破。淮安区在公证、法律援助场所设置了醒目的标准化标识,制度标准、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全部上墙公示,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配证服务;对公证、法援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文书制作“立规矩”,有效提升卷宗质量;推行案件办理电话回访机制,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整改。

  “线”上联动。淮安区今年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进行了持续优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等服务职能全部进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打造“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服务平台。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该区专门下发了“建设导则”,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职能履行可量化、可检验。

  “面”上覆盖。前不久,淮安区专门编写了司法行政机关岗位工作标准手册,对其业务职能、职责、工作依据、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细;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管理、信息报送等系列标准,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均等化、方式规范化、过程程序化、质量目标化、管理精细化。目前,上述标准化建设举措已全区覆盖。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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