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勤 本报讯 8月8日,“3·2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第一批16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诉。 经侦查查明,今年3月期间,吕某等14人明知淮安市洪泽区南三河水域处于禁渔期、禁渔区,仍多次在该水域使用多层拦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达4611.35公斤,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29000余元。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