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莉
本报讯 近日,我市召开2018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编报会议。
会议传达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次投资计划按照综合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在“一事一议”规定范围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理安排农民或集体自筹。鼓励各地增加投入,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帮扶规划,高效率、高质量开展有关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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