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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 获批市级文保单位

 

  ■范昌余 胡建

  本报讯 日前,金湖县塔集镇遗存的“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被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位于金湖县塔集镇老街深处,共有南北2幢近20间房屋,占地约1500平方米,是该县迄今为止保护最为完整的抗战革命旧址。近年来,该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将这一革命旧址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被省文物局列为“江苏省抗战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为加快推进“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抢救保护与修复工程,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新局;邀请苏皖边区纪念馆和淮安市文物古建筑保护设计院相关专家对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进行实地考察,形成了一套有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资料;按照《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委托市文物局和相关设计部门,编制了“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维修方案”;争取省文物局近50万元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对现存产权进行收购、修缮,对院内环境进行了整治、收集整理抗日英雄故事、抗日英雄使用的生活物品、水乡抗日用具、武器等实物。日前旧址已进入布展阶段,内开辟陈列室,将抗战物件展示给人们,教育大家不忘历史。修缮后的“高邮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将成为该县一座红色革命纪念馆。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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