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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接A7版)

  1.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纳入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等调研报告;邀请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就舆情应对工作作专题辅导。

  2.通过“e学e行”理论微传播平台,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增强吸引力、提高便捷性。在全县开展“学习十九大 岗位建新功”党员干部半月谈、“学习十九大 拥抱新时代”基层宣讲系列活动。“七一”前夕,全县党员干部先后到联系点上党课。

  3.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统一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要求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编制《基层党建应知应会一本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知识读本;通过“安东先锋”微信公众号、“安东先锋”微信群、“涟水支部书记群”和“一村多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党务知识。

  4.全县各单位先后开展纪法宣讲“千百万”行动,县委书记带头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纪法宣讲活动。要求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党委书记要讲一次党课、组织委员讲一次党章、纪委书记讲一次党纪,组织村居党员开展党建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十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制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纪实表,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会后对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进行查看。

  2.县委常委会、县政府领导班子先后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十三)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监督指导;少数企业改制后党员组织关系未能接转;部分村居党支部软弱涣散,支部书记年龄结构老化,农村党员后备力量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开展县级机关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三项行动”,加强对县级机关党组织的业务监督指导;组织对全县“空壳”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排查。

  2.县四套班领导挂钩联系19个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指导做好整顿转化工作;印发《2018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软弱后进村整改转化成效同乡镇党建考核挂钩;组织开展对村级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调研情况对村级班子进行调整。

  3.下发《关于开展党费缴纳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缴纳工作;个别单位党组织已将党费补缴到位。

  (二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县委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至今未召开专门会议”问题的整改。

  1.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巡察工作中,对县环保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县委常委会先后多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中心组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组织学习研讨;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为全县青年干部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体系和党员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内容。

  2.建立意识形态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全县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二十五)关于“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处置不及时。有的大型非法标语牌多年来未获有效处置;主流媒体站位不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不强,对一些自媒体平台引导管控不足,县域内黑网吧、‘小耳朵’、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能根除”问题的整改。

  1.在全县举办“网聚你我 爱在涟水”网络文化主题活动,弘扬网络正能量。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微信公众号属地备案;2017年,与属地网站、贴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签订责任状;两次约谈属地新媒体,签订自律承诺书。

  2.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出台《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公益广告内容导则》,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业,个别地方非法标语牌已被拆除。全县所有基层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全县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意见》,高质量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

  3.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在县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先后刊发新闻稿件、播报新闻,大力进行主题宣传,切实提高新闻舆论的引导力、影响力。

  4.相关部门对城区出版物市场、“小耳朵”销售和网吧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网吧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器的门店,进行现场暂扣并调查处理。

  (二十六)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有麻痹思想。农村地区信教群众多,人员结构复杂,个别邪教组织控而未绝,部分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有麻痹思想,党员信教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对乡镇统战委员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工作手册》,宣讲宗教政策,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和管理能力。

  2.印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检查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稳定进行全面排查。今年以来,抓获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2人、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16人,其中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行政处罚11人,其余人员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有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3.将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基层干部对有关宗教理论政策的培训,推动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增强乡、村党组织做好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爱国主义学习班,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增强爱国守法意识,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4.召开全县宗教团体政治学习会,要求各宗教团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信徒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发挥好教职人员的示范作用。

  5.组织全县各乡镇党委对党员信教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支部所属党员信教情况再次全面过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信教党员,由党组织视情节分别给予处置。

  (二十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干部培养的文件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出台《涟水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提升专业能力、参加在职学习;举办乡科级副职干部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下发督查通报

  2.召开百名年轻干部一线锻炼工作部署会,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发展、信访稳定、脱贫攻坚“三个一线”成长历练;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中,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比例逐步提升。

  (二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把人选入口关,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对拟提拔重用的人选全部实行专项报告,以后将常态化执行。

  2.做好县管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乡科级干部亲属关系信息库。抓好选任科员级干部人选亲属关系报告和任前审批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近亲繁殖”问题。

  (二十九)关于“‘带病提拔’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双签字”“凡提四必”等相关规定;坚持事前听取纪检机关和巡察机构意见,没有明确答复的,不推荐、不考察。

  2.完成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和抽查核实工作,梳理汇总相关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个别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被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组织开展2015年以来提拔后受到纪律处分干部选任过程“回头看”,未发现有新的“带病提拔”情况。

  (三十)关于“‘三超两乱’及‘吃空饷’现象未杜绝。有的单位部门自行设置职务并配备干部;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个别党员干部长期离岗违规参与经济活动”问题的整改。

  1.对超配干部制定初步消化方案,结合乡镇布局优化调整,明年上半年完成专兼职干部消化任务。

  2.科级干部调整前,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职务预审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在征得同意后,再启动推荐考察程序。

  3.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对长期泡病假不在岗人员逐一核实,摸清人员情况。对全县各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流程。

  4.成立由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个别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加大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力度。

  (三十一)关于“懒政怠政现象突出。服务意识淡薄,2017年集中更换居民社保卡过程中,有的村民一整天都未能办理”问题的整改。

  1.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亮标准、亮职责、亮承诺、比实绩“三亮一比”主题活动,依托醉美五岛湖微信公众号分类推送4期;组织服务对象、市民、网友分层次对各部门窗口服务实绩进行评选,推动工作改进,优化服务发展环境。

  2.在县电视台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先后报道26家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做法。对2017年度帮扶任务未落实的3家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263”专项整治中被媒体曝光的2个乡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问责9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

  3.有序开展“作风建设年”“三问两如何”活动,查摆各类问题336条,督促整改、提升效能,引导窗口服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效率。通过发放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开通社保卡查询端口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社会知晓率;通过增加窗口人员、延长服务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自助办卡机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水平。

  4.在黄营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试点办理社保卡各项业务;制定《涟水县社会保障卡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年底前实现乡镇办理社保卡业务全覆盖。

  (三十二)关于“不作为问题严重。少数公墓擅自改变公益性质、违规扩建占地、超标收费,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诿扯皮未依法查处”问题的整改。

  1.涟城镇及有关部门已依法对相关公墓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

  2. 正在对相关部门、单位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

  (三十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巡视调研期间,少数单位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的整改。

  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责成2个乡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要求党委分管人作书面检查;县委分管领导对2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单位出台文件规范发文登记和审批流程;下发通报,教育警示他人。

  (三十四)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紧下松,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2017年,有的党组织书记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一岗双责’责任书;纪检监督走形式,有的乡镇对多名扶贫违纪党员干部谈话问责事先做好笔录模板,当事人签字走过场;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纪检干部律已不严执纪不力”问题的整改。

  1.制定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履行责任纪实机制。个别单位党组织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个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239人次,诫勉谈话110人次,通报批评118人次,函询125人次,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场;制定《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规范(试行)》,下发《关于对“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检查。教育部门印发《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对“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及“小金库”等内容进行了自查;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严禁参加“谢师宴”的通知》,要求各校和教师签订承诺书。

  (三十五)关于“巧立名目滥发津贴福利问题较多。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有的滥发工作经费”问题的整改。

  1.个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发放工作经费已全额退缴财政账户。个别部门违规发放值班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对个别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分管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2.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十六)关于“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严格。有的乡镇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来客和接待人员数量不清”等问题的整改。

  1.先后责成两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财政所长作出书面检查;两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被提醒谈话。

  2.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及时整改到位;调整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

  (三十七)关于“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情况依然存在。少数干部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情况依然存在,有的造成负面社会影响”问题的整改。

  对接受企业老板私人宴请的个别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下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及“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等问题。

  (三十八)关于“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实。个别乡镇班子成员超标办公用房未实际清退”问题的整改。

  个别乡镇政府超标准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对全县副科级以上人员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十九)关于“重点领域以权谋私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员干部分层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在全县77个单位(部门)巡回播放,用身边不作为、慢作为、蝇贪等鲜活案例及违规违纪人员的现身说法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将受教育对象延伸到村居“三大员”,约8000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发案单位及全县重热点岗位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原人防办主任刘海蛟案庭审过程。组织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出台完善制度。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开展重点核查。

  (四十)关于“存在基层干部‘公事胆小、私事胆大’乱相。2015年以来,县纪委立案查处村居干部在救灾救助、补助金发放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14件,占村干部违纪案件41%,个别村支书吃拿卡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整改。

  1.对违反村居权力运行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问责11人。

  2.2016年6月,灰墩办事处墩南村原支部书记徐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款问题被开除党籍。

  (四十一)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问题整改未能做到有力有效,基层党建、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多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在“e学e行”理论学习平台上传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学习课件,供全县党员干部下载学习。出台《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编发舆情快报,约谈两家新媒体、与新媒体签订责任状,举办涟水县第二届网络文化节。

  2.在全县开展“空壳”党组织排查清理工作,制定并下发《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涟水县基层党建年度工作清单》,编印《基层党建应知应会一本通》;实施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工程,以县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党组)书记、村(居)部分党代表等为主体实施党建项目;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项目调研活动暨现场推进会,下发《2018年“党员责任田”项目实施情况督查通报》。

  3.组建回访督查组对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分单位党组织开展回访督查。完成包括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在内的87个村居巡察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个别事项的整改成效,离省委的要求、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县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修复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次重大政治机遇,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严肃、最认真、最坚决的态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认真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弄清原因、完善措施、限时办结、科学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时间节点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督导,挂账督办,按时销号。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办理,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出现问题反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衡量的整改成果。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2992826,联系单位:涟水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lsxwxcb826@163.com。

  中共涟水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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