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亮 汪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日前,我市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突出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等内容,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84户,涉及劳动者4.69万人,共立案查处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件14件、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6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5件,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5.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63份、补缴社会保险费74.38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企业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侵权行为,全市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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